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合肥市水务局以 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巢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再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巢湖市境内
2.2项目概况:巢湖市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10.29万人农村人口及0.35农村师生人口的饮水问题,计划采取的新建、改扩建水厂,管网延伸及泉室工程方式。
2.3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勘测设计标(合同编号:CHNY2015-SJ):巢湖市2015年度农饮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含勘测),标段概算投资约50万元,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项)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测、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水文地质专业丙级(含)以上勘测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测设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16楼161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似工程业绩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至少1项);(7)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巢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电话/传真:0551-82325772/82319332
联系人:孔文强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安徽水利大厦
联系人:韦玉玉 杜运成
电话:0551-62128169 62128167
传真:0551-64654374
电子邮件:45801267@163.com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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