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工人体育馆建设项目设计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4]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工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工人体育馆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8.250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分室内、室外两部分。
2.4 工程建设地点:前进大街与南四环交汇处。四至为东至华明街(丙二十九路),南至盛世大路(南四环路),西至前进大街,北至翠语路(丙二十二路)。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从事设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3外省设计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入吉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17日至2014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0日09:30 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八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总工会
联系人:陈希光
联系电话:0431-89634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王雪、李群
联系电话:155000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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