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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1 09:17:19.0  点击:144次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临湘市民政局 的委托 ,对 临湘市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临湘市民政局;

  2.项目名称: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招【 2014】 177号;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临湘市 107国道北侧,五塘路水库西侧;

  6.项目概况:

  ①、光荣院:按照Ⅱ类标准建设,建筑面积约 4800m 2 ,床位不少于 100张;

  ②、敬老院:建筑面积约 6000 m 2 ,床位不少于 200张;

  ③、老年公寓( 2栋),建筑面积约 21000 m 2 ,床位不少于 600张;

  ④、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 4000 m 2 。

  ⑤、仓库等附属工程。

  建筑层数:光荣院、敬老院、老年公寓为 3层;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大楼为 4层(详见临湘市规划局提供的市社会福利中心“三院合一”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7.招标范围: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含总平面设计,单体方案设计,整体效果图,配套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消防、电气、给排水、天然气等公用设施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包括设计变更),参加图纸会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等;

  8.现场勘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建设位置、交通组织情况、已有建筑物情况,以及其他足以影响项目设计的情况;

  9.设计工期:设计合同生效后 3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照项目安排情况和进度计划确定,不超过 50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内 (至投标截止日止前 36个月内)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规划师或国家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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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有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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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报名时间为 2014年 10月 2 0日至 2014年 10月 24 日(上午 8: 30~ 11:30,下午 15:00~ 17:00,节假日休息)。

  2.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湘市建设局一楼 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元 /份,售后不退。省外企业报名时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 ;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④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及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劳动保障部门的近 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证明;

  ⑤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止前 36个月内)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备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

  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

  账号: 593757349261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时前。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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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七、设计补偿

  本次招标人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均给予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 的设计补偿费。本次入围单位的设计作品知识产权归 临湘市民政局 所有。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 0730-3765070、 0730-3769788。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湘市民政局

  联系人:罗建新 电话: 150809909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建设局一楼 103室

  联 系 人: 陈素惠

  电 话: 0730-3769877 13974088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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