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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李新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2 10:12:55.0  点击:232次

  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4〗9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李新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李新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4〗93号

  2.2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上、确山县政府信息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确山县电视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李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确山县李新店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9639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439661768

  10、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0396-7019189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2.3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需在公告期间办理进豫备案手续,项目经理要求具有 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票据,同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并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二十五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报名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拒绝投标。

  收款单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确山县龙山路支行

  帐户: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0399069350010001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96-7019179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08时30分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交易综合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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