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 ,招标人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建设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 9号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大院内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214.66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 11月)
招标范围: 省高法院史馆建设内部装修工程),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承担该工程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2011年、 2012年、 2013年未发生亏损;提供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 2011年 10月 27日 ~ 2014年 10月 26日 ,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类似工程。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需附继续教育证明)资格;提供所在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只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作为项目经理近三年( 2011年 10月 27日 ~ 2014年 10月 26日 ,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类似工程;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所在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具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提供劳动合同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 接管 或冻结、 2011年 10月 27日 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上须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8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办事指南 -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www.hb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 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4年 10月 27日 至 2014年 10月 31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 10月 27日 至 2014年 10月 31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投标单位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指南)。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 19 日上午10时00分;
6.2递交地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0908号开标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bggzy.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 9 号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5号 7栋 3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泉 联 系 人: 段相整
电 话: 027-87220415 电 话: 027-82867181\13517191514
网 址: 网 址: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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