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1072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并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2]43号文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2012]86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建设者及项目业主的资源优势,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4]141号批准,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至信阳(豫鄂界)段改扩建路面工程采用BT建设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路面BT承包单位,欢迎具有高速公路BT建设经验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和信阳市境内,主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36.879公里(其中驻马店境内路线长58.299km,其余位于信阳市境内),起讫桩号为K0+000~K136+887.137,驻信段(K0+000~K95+730),设计时速120公里,路基宽42m;信九段(K95+730~K136+887.137),设计时速100公里,双侧加宽路基41m,单侧加宽路基47.24m(单侧加宽21.25m,原路基26m),分离式路基宽20.5m。本次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右表。
3.建设期及回购期:
3.1建设期:2015年8月15日前交工。
3.2回购按照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竣工验收证书签发后30日内根据政府审计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审核结果,最终结算回购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企业近五年内独立承接并成功完成累计不少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一级),具有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本次招标仅接受评价期内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评为AA级或评价期内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报名。
4.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
4.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7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计划合同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6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机场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一号(机场候机楼西侧200米路南)。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交通报》、《河南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高速公路驻信段改扩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江大道新华书店三楼
邮 编:464000
联系人:杨先生 贾先生电 话:0376-6551632传 真:0376-655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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