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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期棚户区石板桥社区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30 09:50:46.0  点击:119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期棚户区石板桥社区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城发改招字 [2014]4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4200万元 ,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城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期棚户区石板桥社区改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石板桥社区农业组

  2.3 规模 : 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 21408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355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个月

  2.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建设部【 2000】 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8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必须满足湘建建 [2010]109号文规定的配置标准,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 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人民币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城步支行

  银行账号: 18375901040006195

  5.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贰佰捌拾万 元整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开 户 名: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城步支行

  银行账号: 1906 0205 1902 0140 657

  ②开 户 名: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村信用社

  银行账号: 8509 1720 0043 9979 9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必须到场(查验身份),且人与证相符合,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员( 2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标准员( 1人)、机械员( 1)、材料员( 1人)、资料员( 1人)上岗证、安全 员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另行计价。

  6.3 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县儒林镇儒林大道八角亭转盘处)。

  6.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11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334739829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城步地点)城步县儒林镇人民路八角亭转盘处

  联 系 人: 段先生 陈女士

  电 话: 13907397892 13647399075

  传 真: 0739-7383849

  邮箱:24502941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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