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187团基层干部职工(含援疆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3】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七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七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第十师一八七团,建筑规模: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建筑面积980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6月30日,总工期103日历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屯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4日11时00分,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务网和北屯在线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北屯团结路东区北三水管处六楼 电话:0906-3356598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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