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县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GDCZ-GC2014-025) 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招核[2014]8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兴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兴县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永兴县便江镇永康路 96号。
2.3 规模: 项目占地 1209平方米,建筑面积 15793平方米。总投资约 2425万元。 。
2.4 工期要求: 24 个月 。
2.5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面积 1209平方米,建筑面积 15793平方米,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等图纸包含的工程,总投资约 242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 2013〕 82号)文件要求,已办理《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评的诚信等级经网上公示公告通过的建筑企业,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 [2010]136 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11人,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一律不予更换)。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拾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开标前 , 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 2014 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环保局一楼大厅)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用另计。
5.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9 时 30 分 ,地点为 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出国、住院等相关证明(原始证明资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553198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中医医院
地址:永兴县便江镇永康路 96号
联系人:曹志勇
电话:150735255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09室
联系人:黄瑛(招标师),张雅丽,专职人员:陈素惠3975号
电话:0735-2333567
上一篇:国华巴彦淖尔分公司220kV线路维护及变电间隔运行维护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和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迁建项目断桥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