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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7 10:30:29.0  点击:19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201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洞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洪洞县辛村乡公孙堡村西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大型看守所,设计押量800人,总占地面积5870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66.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押人员用房、业务用房、民警用房、附属用房、武警用房工程等。

  2.3设计周期:20天。

  2.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

  2.5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2.6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是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5)税务登记证书原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67号(临汾市政公司对面巷内)临汾延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洞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延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溪联系人:庞卫东

  联系电话:13703572570电话:0357—2011100

  1860357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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