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财政局委托,就 2014年高邮市农桥建设工程(第二期)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14年高邮市农桥建设工程(第二期)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GYZCG-2014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014年高邮市农桥建设工程(第二期)施工项目。共 62座桥,其中卸甲为第一标段;原汉留为第二标段;汤庄为第三标段;三垛为第四标段;龙虬为第五标段;开发区、马棚、界首为第六标段;原司徒、八桥为第七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同时具备:
1、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年度年检合格。
2、项目经理资质: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诚信记录:
3.1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查询日期至少要达到或覆盖招标公告网上公布日)
3.2 投标人 2011年以来在任何招标市场因违规而受到的相关处罚决定对本次招标同样生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 11月 6日 -2014年 11月 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高邮财校二楼 207室);
报名人必须为该公司拟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并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不更换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原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 800元 /标段(包含图纸、招标预算价、发包价等相关资料,七个标段最多收取 4000元),因本项目是二次重新采购,已参加过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在购领标书时第一次招标发放的图纸仍然有效,但须重新领取招标预算价、发包价等相关资料,且不需要交费。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现场考察:
1、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天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天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施工地点可咨询招标人代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4年 11月 27日上午 8: 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 11月 27日上午 8: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财校一楼西校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聂影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4年 11月 27日上午 8: 30;
开标地点:高邮财校一楼西校室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财校一楼西校室
八、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的设定
本次招标共设七个标段,发包价为工程预算价10687832.04元下浮12%,即为9405292.18元;其中一标段预算价1746813.38元,发包价1537195.77元;二标段预算价1709912.98元,发包价1504723.42元;三标段预算价1162251.24元,发包价1022781.09元;四标段预算价1647162.10元,发包价1449502.65元;五标段预算价1233613.72元,发包价1085580.07元;六标段预算价1765090.63元,发包价1553279.75元;七标段预算价1422987.99元,发包价1252229.43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 辉 联系电话: 18921924949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宏胜 联系电话: 18952502355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要求在 11月 26日下午 5时 30分前按规定方式缴纳至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户名)帐户,帐号为: 32001746340052500069,开户行:高邮建行盂城分理处。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名称
“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十二、其他说明
参加本次 2014年高邮市农桥建设工程(第二期)施工项目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对 7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获得 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同时获得 2个或以上的标段中标资格,按标段顺序号自动选中(如同时中第 1、 2、 3标段,则自动选中第 1标段)。经资格后审后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7家,则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获得 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所有标段的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所有矛盾协调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工程为政府采购工程,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由高邮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行业监管。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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