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经宁发改基[2012]234、235号文,宁发改基[2014]112、113、114、116、140、141、1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城市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广宁县城市发展公司;
2、工程名称:广宁县城市发展公司融资建设项目(第一期);
3、工程地点:广宁县境内;
4、资金来源:采取BT建设模式,由中标人总承包施工。即招标人负责图纸设计和监理,中标人投资市政、交通、城市功能、城市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工程中标人负责出资65%,按设计图纸施工,各分项工程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条款前提下签定单项施工合同。回购方式:项目回购期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回购期为4年。
5、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有9个分项工程,市政升级改造工程总长约2422米;市政新建道路总长约2707.5米;公路工程约2公里;110KV电力迁移工程。
6、投资规模:约人民币11117.9万元;
7、工期:各分项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文末表格。
8、承包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广宁县城市发展公司融资建设项目(第一期)投资建设与移交回购协议》;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投融资能力和建设能力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且是肇庆市建筑企业库年度或季度备案企业: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4)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应明确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委托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3)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其他相关要求:由于本项目建设需要,有意向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须持本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到本项目建设单位签署《资金承诺书》,承诺保证足额资金投入本项目,确保工程有足额资金顺利实施,并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前与招标单位联系参加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拟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携带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凭现场勘察回执参加报名。
四、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00时,15:30时至17:00时,到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785-8610127)现场报名。
2、投标人必须为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的企业,由投标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证及IC卡,并需提交以下材料:投标申请函原件(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证,B证,C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员情况表(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道路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人员注册证、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证明复印件;资金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签署);现场勘察回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席勘察);联合体协议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注: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广东建设信息网和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正两副,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与原件必须相符,原件核查后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少于5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2 、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6日9:30时,地点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758-8631656。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0758-2323000。招标人名称: 广宁县城市发展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