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螺母、紧固件、标准件、螺丝、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信息

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14-11-15 16:43:03.0  点击:122次

  宿迁市宿豫区南北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宿豫张家港产业研究院装饰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高新区宿迁科技城4#厂房一层;

  1.2工期:3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总投资:约55万元;

  1.5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637m2;

  1.6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工程完工付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时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罚款及违约金。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张家港产业研究院装饰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4年4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进行现场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时不再办理。

  5.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本工程为重点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4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 宿迁市宿豫区南北挂钩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宿豫区韶山路1号

  联系人:赵刚

  电话:13951530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0527-80181555、80181789(传真)

  邮箱:sytyzbdl@163.com

发表评论

  • 内容: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