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猎民部落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文件以内民委发 [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鄂伦春民族乡猎民部落大门、雕塑。
2.2工程建设地点:鄂伦春民族乡。
2.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内,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政府
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
联 系 人:王彬杰 邮 编: 021008
电 话: 0470-8257588 传 真:0470-8257588
电子邮件:653120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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