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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2 14:18:45.0  点击:19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城镇[2013]103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8847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位于宁河县北淮淀乡,共规划二十一个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东环路,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规划西环路,北至规划兴海道。规划安置区总占地184.13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130.99万平米,其中地上128.95万平米,包括农民安置住宅115.99万平米,非经营性公建12.96万平米;地下2.04万平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及公用设施用房。并相应建设道路、桥梁、绿化及景观水体等基础设施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北淮淀乡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设计招标,共涉及二十一个地块,室外工程总投资约23000万元,设计内容包括:小区红线内所有建筑室外配套设施,包括景观绿化、小区道路、照明、围墙、门卫室工程的设计。招标方法为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本次招标为规划安置区内各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室外工程设计,中标单位负责完成该标段项目的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工期要求:2015年01月01日 至 2015年01月2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2 月 2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8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02日至2014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燕杰(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33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69590236

  传  真:6959023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宗先生电话:28222189

  传  真:282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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