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0】111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筹, 项目法人为广西龙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对本项目采取项目融资建设方式进行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授权项目法人广西龙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项目融资建设实施单位。
2. 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项目。
2.2 建设地点:百色市靖西县。
2.3 建设(招标)模式:
广西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采用 项目融资建设 (项目融资 + 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
2.4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 2010 ~ 2020 )》“ 6 横 7 纵 8 支线”中“纵 7 ”线天峨(黔桂界)至龙邦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桂西、黔南通往越南的重要公路通道之一, “纵 7 ”线起点位于天峨县黔桂交界下老附近,接贵州省规划的贵阳至罗甸高速公路终点,终点位于百色市靖西县中越边界国家一类口岸龙邦。“纵 7 ”线纵向穿越广西西部区域,分别与“横 2 ”线贺州(灵峰)至隆林(板坝)高速公路、“横 5 ”线岑溪(筋竹)至百色(罗村口)高速公路、“横 6 ”线合浦(山口)至那坡(弄内)高速公路连接,对完善广西高速公路网布局,促进全区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纵 7 ”线自北向南由天峨(黔桂界)至乐业、乐业至百色、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龙邦公路等四段组成,其中百色至靖西段已开展建设,靖西至龙邦公路已成为高速公路网连接国家一类口岸、打通边贸大通道的“瓶颈”路段,项目实施极为迫切。
广西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起于靖西县新靖镇旧州村附近,接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亮表至旧州连接线终点 TK5+000 ,终于距龙邦口岸海关大楼约 200 米 ,路线全长 28.277 公里 。全线设置地州、龙邦互通式立交 2 处,隧道 5 座,大桥 6 座,龙邦服务区 1 处、靖西养护工区 1 处(与靖西高速管理所合建)。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4.5 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 - Ⅰ级。
2.5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 1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1
桩号范围:主线 K5+000 ~ K33+351.327
里程( km ):28.277
工程总承包范围:土建工程(桩号范围内(含连接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工程、其它沿线设施工程的施工);机电工程(桩号范围内的机电工程(收费、通信、监控、供电照明等)的设备采购安装。)
(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的股权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具体如下:
① 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约 4.89 亿元的项目建设资金,受让项目公司 20% 的股权;
② 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建设,范围内容如下:
K5+000 ~ K33+351.327 里程桩号范围内(含连接线)的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工程、其它沿线设施工程的施工;机电工程包括桩号范围(含连接线)的机电工程(收费、通信、监控、供电照明等)的设备采购安装。
2.6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合同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5 亿元及以上 ;
3.1.2 投标人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应注明可承接公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3.1.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其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上述企业的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文执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个。
3.2.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证书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应注明可承接公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
3.2.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2.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 财务能力要求:
3.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2 013 年 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连续三年 ( 2011 、 2012 年、 2013 年) 财务指标的平均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须同时满足 如下要求 :
(1)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不高于80%。
(3)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
(5)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不低于0.7。
(6)营运资金(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3.3 投 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联合体投标时,信贷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
3.4.1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的施工业绩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 累计成功完成过 20km 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2) 累计成功完成过 20km 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路基工程类)施工项目。
(3) 累计(按单洞里程累计)成功完成过 3 km 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4) 累计成功完成过 1km 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3.5 投标人的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 8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 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含联合体成员)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 、申请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持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申请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014 年 6 月(含 6 月)后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5539841 、 5559142 。
5.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1000 元 / 标段,图纸 3000 元 / 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申请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3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但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4 年 12 月 10 日 9 : 00 时,地点:广西南宁市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 2 楼会议室(如地点变更将另行通知)。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 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xzbtb.cn )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jttzjt.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龙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靖西县华尔顿大酒店
邮 编: 53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71-5811933
传 真: 0771-58119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 2 楼 203 室
招标联系邮编: 530021
招 标 联系人:袁先生、黄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 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0771-2501293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0771-2115072 、 0771-2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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