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汪清镇东明村自来水工程(二期)已由汪清县水利局以汪水发[201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汪清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汪清镇东明村自来水工程(二期);规模:DN90PE管160m、DN63PE管430m 、DN32PE管690m、DN20PE管420m、消毒房1座、检查井2座;标段划分:1个;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镇东明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工期6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投标人需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2日至 2014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3 时至 16时,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30时,地点为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汪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辛龙男
联系电话:18843313655
招标代理:汪清县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政国
联系电话:0433—8856688
下一篇:空港三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