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三角镇龙门新区龙门新桥建设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3〕1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三角镇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角镇龙门新区龙门新桥建设工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龙门村何门堂七仙庙处,为一座箱式桥梁,跨径30米 ,箱梁顶宽 11.5米 ,底宽 8.5米 ,梁高 1.7米 ,桥面分幅: 2.0米 (人行道)+ 7.5 米 (车行道)+ 2.0 米 (人行道)= 11.5 米 ,总投资约307 万元,其余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书、区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2月 4日起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www.cqqjxjy.com/)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未交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 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綦江区 三角镇
联系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9号二楼
联系人: 张颖
联 系 人: 梁正航
电 话: 13650563956
电 话:023-486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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