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西口汽车站客运总站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投[2013]355号文件批准建设、以 州发改招[2014]277号文件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吉首修制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西口汽车站客运总站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桐油坪(吉首市修制厂范围);
2.3 规 模: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8.4米,总建筑面积为2783.2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23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3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能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至少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9家以上)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9 家时,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不超过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 4 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六、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整(¥100000元),其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的方式,在 2014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 转入以下指定帐号,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报名。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
银行帐号: 1915 0105 2920 0150 840
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首市西口汽车站客运总站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吉首市西口汽车站客运总站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建造师还需授权委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限湖南省外企业);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以上①-③项复印件二份加盖鲜章(红章),于2014年 12 月 4 日~2014 年 12月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2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各400 元,图纸及相关资料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 月 2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4 年 12月 29 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 年 12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湘西自治州招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吉首地区建设工程招标办 。电话: 0743-8223940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汽车运输总公司吉首修制厂
地 址:吉首市桐油坪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574338255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箱:1368564734@qq.COM
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22号4栋1单301室(原州法院院内)
联 系 人:艾女士
电话/传真:0743-8233700 13787439056
下一篇:新区长圳学校(原长圳小学)初中部建设工程勘察及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改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