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桂东县军规广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2008〕178号文和桂发改招核〔2014〕7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商业融资。招标人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桂东县军规广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东县军规广场二期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桂东县沙田镇。
2.3项目概况:项目为桂东县军规广场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桂东县沙田镇。项目组成如下:纪律文化纪念馆工程约6500平方米;综合楼工程约2200平方米;群众路线教育培训中心约700平方米;左岸红星广场约29000平方米,包括土石方工程、游步道、亲水平台、园林绿化、亮化、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等;右岸小广场约13000平方米,包括土石方工程、游步道、道路广场、园林绿化、亮化、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等;索道步行桥2座,水景工程、右岸综合停车场工程等。项目控制总价约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 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文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纪律文化纪念馆工程、综合楼工程、群众路线教育培训中心、左岸红星广场、右岸小广场、索道步行桥2座,水景工程、右岸综合停车场工程等。
2.9 付款方式:详见施工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投标人必须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具备融资代建能力,项目建设期内由中标人负责融资建设。中标人在中标后十天内须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Ⅱ;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采取预交保证金方式;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的提交方式: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用途或备注栏中应注明“军规广场二期建设项目”。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16时30分。
5.5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桂东县建设银行
账 号:4300 1507 2700 5000 1061
6.报名要求:
6.1报名时间: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先到桂东县旅游局和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现场考察,并取得现场考察联系函,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6.2报名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报名方式:
6.3.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1)投标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5)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项目部成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证、(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9)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和到帐证明等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3.2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还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863149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陈先生
电 话:15869811641 139735466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5973188285 0731-845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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