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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金水河镇南西岔路至龙凤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22 16:51:21.0  点击:180次

  一.招标条件

  “金平县金水河镇南西岔路至龙凤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项目”已金发改地区〔20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预算投资193万元,省级配套38万元。招标单位为金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同意对公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水河镇

  2.2建设规模:3.5公里

  2.3项目总投资:231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公路工程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4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此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省外企业需携带入滇备案证原件(同时提交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整,供投标使用的图纸售价人民币捌佰元(¥800.00)整,拦标价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售价伍佰元(¥500.00)整,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4.1项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交易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改变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交易大厅,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金平县广播电视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7楼

  联系人/电话/传真:王超/15925338187/0873-52213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14楼

  联系人/电话:陈生明/15126422812/0873-5305299

  开户行/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湖滨路分理处/5510783250180100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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