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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9#-22#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29 16:16:51.0  点击:185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鼎城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9 # -22 # 楼建设工程 已由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以 常鼎发改价招[2014]325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融资) 。招标人为 常德市鼎城鼎力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鼎城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9 # -22 # 楼建设 工程;

  2.2 建设地点: 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灌溪工业园内, 纬三路以南、五铁路以西;

  2.3 规 模 : 总投资额约2300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5600m2 ,共4 栋楼,主体一层,建筑高度10m ,结构体系为钢结构;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 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给水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伍万元整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 1月 16日 17时 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 月 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政务中心五楼)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①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 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投标前连续 6 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⑦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⑧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本工程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并准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提问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月 20日 9时 30分,地点为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政务中心五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电话:0736-7355109

  10.其他: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鼎城鼎力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8866868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滨湖中路 499(市煤炭生产管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736-725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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