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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滨湖西大街道路附属工程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5 15:04:18.0  点击:179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滨湖西大街道路附属工程土方工程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4)3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一个 工程规模:土方27551立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镇赉县滨湖西大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 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 5 年 2 月 28 日,工期日历3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相同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405 室填取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5 至 201 5 年 1 月 9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 4 时 0 0 分至 1 6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1 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401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有效区间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招标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张永江

  电话: 1584362979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

  联系人: 丁主任

  电话: 0436-7800388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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