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沐川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沐发改行审〔2014〕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沐川县第二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沐川县第二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沐发改行审〔2014〕3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30129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282号。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700平方米,新建四楼一底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1月12日23点00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元
4.3 招标人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3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沐川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沐川县沐溪镇街道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833-4609665
手机:18980263259
传 真:0833-4606337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安容西路3号5-4-3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28-8779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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