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中医医院中药库房建设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4】2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延吉市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吉市中医医院中药库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规模:1880.69 m2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吉市依兰镇九龙村
2.4 工期要求: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工期183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7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指定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张国建
联 系 电 话:0433-83361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联 系 人:金香月、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2818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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