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德市柳叶湖派出所建设项目 已由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以 常柳经发[201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市柳叶湖派出所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北定北路与岩子堰路交汇处 ;
2.3 规 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370.9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606.62m 2 ,地上3层,建筑檐口高度12.9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保修要求: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2.7 招标范围: 机械土石方、建筑、装饰、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道路、围墙、室外安装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 年1 月27 日17:00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5 年1 月7 日~2015 年1 月14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6-7717677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中明确防范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东路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974273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北正街居委会北正街路18号(广宇商务楼428号)
联 系 人:袁灿
电 话:0736-7215039
传 真:0736-7215039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