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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第一中学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9 16:11:16.0  点击:129次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望城区第一中学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4]171号文、望发改招【2014】1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望城区第一中学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高塘岭街道。

  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图书信息中心楼,建筑面积4807.04?,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22.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5、工 期:365天(日历日)。

  6、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7、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2014年1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望城区第一中学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望城区第一中学图书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4年12月2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北大道168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投标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9 时 00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南路3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电 话:1597415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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