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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工程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13 14:34:09.0  点击:172次

  1.招标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 已由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设计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厦门市财政投融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工程设计1标段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厦门市。

  2.2工程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连接厦门本岛与翔安东部副中心的西南—东北向骨干线。线路全长37.86km,全线设车站26座,平均站间距1.492km,于岛内设停车场1座,于翔安区设车辆段1座,设置2座主变电站。

  本次招标的土建工程设计1标段为五缘湾站(不含)至翔安会展中心站(含)至东界站(含),共2站2区间,全长6.71km,均为地下敷设,其中五缘湾站至翔安会展中心站区间为下穿同安湾口海域,东界站与规划7号线换乘。

  2.3招标范围

  2.3.1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设一个标段,即五缘湾站(不含)~东界站 ,2站2区间,长度6.14km,具体为五缘湾站(不含)~会展中心站~东界站(含)。

  2.3.2招标范围

  本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和区间主体、附属工程(包括通道、出入口、风亭、站内物业等)的建筑(含设备区装修;不含公共区装修及地下车站的地面标高±0.00以上部分建筑设计)、结构(含防水、工程筹划等)、孔洞、机电系统(通风与空调、动力与照明、给排水与消防、综合管线<含三维彩色效果图>)、综合接地、杂散电流防护、交通疏解、管线迁改或保护等全过程设计以及按照行业惯例必须完成的工作;同时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地形图测绘及控制网测量:包括沿线地面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测量、沿线带状地形图测量(1:1000)、勘测(包括地面线及局部重要车站、风亭出入口的初测、定测)。

  2.4计划工期

  土建工程设计计划工期为:初步设计完成时间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完成后3个月,进度须满足招标人及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施工配合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各设计阶段中间成果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 。

  地形图测绘及控制网测量计划工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可满足本标段开展勘测工作的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带状地形图最终成果报告;其他初测、定测工作须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成果报告。施工单位进场后移交合格的成果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近5年(自2010年1月起)完成过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建设计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地铁地下车站(或区间)项目,且该工程已竣工验收或通车运营或土建结构完成验收的,但不包含联合体业绩;

  (2)具有一项水域宽度不少于500米的水底隧道工程业绩,且该工程已竣工验收或通车运营或土建结构完成验收的,但不包含联合体业绩。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类似工程设计工作8年以上,并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担任过至少一项水域宽度不少于500米的水底隧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年以上测量工作经验,并至少全过程担任过测量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 年1月9 日至2015 年1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含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请投标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内容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招标人账户(户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00236277),售后不退。

  4.3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交原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6)标书费用银行缴款回单。

  以上资料请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月 5日 9:00 时,递交地点为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信息网(www.cztb.xm.fj.cn/)上发布。

  7.银行帐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29680100100236277

  联系电话:0592-2365645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收款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40379501040000333

  联系电话:0592-267713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36-1238号1号楼209室

  邮 编: 361004

  联系人:惠小姐、刘小姐

  电 话:0592-2365646

  传 真: 0592-2365645

  电子邮件:xmgdjth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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