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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河口受损滨海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4 13:45:06.0  点击:154次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河口受损滨海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和辽宁省财政厅以关于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修复赔偿款项目及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海渔环字[2014]5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锦辽河口受损滨海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土方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2、工程名称:盘锦辽河口受损滨海湿地植被修复工程(土方工程)

  3、建设地点:盘锦辽河口

  4、招标范围:土埂部分及垃圾清除、潮沟清淤、滩涂清理、养殖池回填、滩地平整、洼地回填;

  5、投资额:765万元

  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2月18日至2015年3月18日

  7、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15.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二、投标企业及人员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报名: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含)级以上]资格及班子组成人员证书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到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进行审查及报名,合格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四、本次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时间:2015年2月12日14:00时

  六、其他: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单位: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徐奔

  电话:0427-2281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042311557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号:312962350149

  联系人:高原

  电话:0427-28356560427-283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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