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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辽宁省锦州民用机场总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24 14:15:03.0  点击:199次

  1.招标条件

  新建辽宁省锦州民用机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辽宁省锦州民用机场总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 :锦州市何屯盐场。

  2.3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 :新建辽宁省锦州民用机场总图工程涉及监 理工作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具有符合规定的 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 55-157号),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5年 1月 23日 至 2015年 1月 27日 ,每天 8: 30时至 16 :00时。

  4.2招标文件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电汇或转账),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2月12日14时 00分,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5 年2月12日 14时 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大利

  电 话: 0416-351107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爽

  电 话: 0416-3727777

  传 真: 0416-38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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