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130225140040-005
所属地区:乐亭县
工程名称: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二期三标段施工
建设单位: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
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671.3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价格:6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春光
联系方式:1333305695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01-2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5-02-03 16:3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5-01-28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5-02-03 16: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同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二期三标段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149.17亩地基处理,该项目位于黄海路与天津道交叉口,项目总投资为:671.39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达到6.5吨/平方米地基承载力(以地基勘察报告为准)。地基处理高程达到黄海高程系2.6米。
6、工期:150日历日
7、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报名须知: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独立投标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领取文件,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投标信用手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进冀备案证明(外埠企业投标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必须同时用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提交报名,否则无效。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28日-2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27日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蒋伟
电话:0315-4085966
招标代理机构: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亭县大钊路128号
联 系 人:刘春光
联系电话: 0315-4697607 1333305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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