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的“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易地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以中烟黑办[2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地质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易地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地质勘察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霞光大街以东,景观大道北侧;
工程建设规模: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拟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模4886.73m2,其中:联合工房1840.86 m2(含仓储区823.39 m2,分拣及空箱暂存区517.48 m2,公用工程用房及生产辅助用房499.99 m2),生产管理及生活辅助用房五层(含卷烟罚没暂存库、倒班宿舍、信息中心)2099.9 m2,车库889.97 m2,门卫房56 m2。
投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需响应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布孔平面图及进行计算,最终确定项目孔数及平均孔深。
招标类型:地质勘察招标;
招标范围:针对新建工程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建筑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7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工期要求:全部工程的地质勘察,共计1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在职员工;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地质勘察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类似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投标人其他主要地质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4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用纸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圆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下午3点,提交地点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四楼企管办,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4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地质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最高限额:由招标人开标前确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4号 ,邮编:156000;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457-21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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