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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水毁水利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省级新增补助资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5 16:18:18.0  点击:229次

  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怀集县水毁水利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省级新增补助资金)经怀发改[2014]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修复加固小灌渠25宗,小坡头27宗,农村饮水工程5宗;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浆砌石、混凝土等,工程造价约293.55万元;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标准;工期90日。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资格(省外一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3、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5、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通过终审企业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4.6、拟投入本工程的水利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并提供人员近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及劳动合同(提供查询核实途径及电话号码);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分正、副本),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资料参加投标报名。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六、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 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开标后退回;

  6.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758-231329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怀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758-5522320。

  8.2 招标代理: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758-232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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