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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5年度第一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9 15:35:58.0  点击:290次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5年度第一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

  2.1.2 招 标 编 号 :

  PZC2015-1078Ag-47411

  2.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1.4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分为七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刘庄沟至石桥营段堤顶道路、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约1600万元;

  施工二标段:石桥营至大香山段堤顶道路、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

  施工三标段:大香山至建设路段堤顶道路、支沟口治理及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约2900万元;

  施工四标段:湛南暗涵(第一污水提升泵站~许南路东)和湛北干管(五期箱涵~许南路东)工程;投资估算:约13500万元;

  施工五标段:第一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和吴寨沟处新建倒虹吸工程;投资估算:约2800万元;

  施工六标段:刘庄沟至平郏路段景观绿化工程;投资估算:约4800万元;

  施工七标段:光明路和新华路橡胶坝维修,开发二路橡胶坝和许南液压坝工程;投资估算:约4100万元。

  2.3工期要求

  施工一、二、三、五标段:六个月;施工四、六标段:十二个月;施工七标段:十个月。

  2.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三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1.6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1.8外省或外地企业在开标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工四标段: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2.6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2.8外省或外地企业在开标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五标段: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3.6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3.8外省或外地企业在开标时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六标段: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4.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4.5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4.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4.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七标段: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5.6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本次报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下午5:3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3施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六标段除外);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上述所有资料须出具原件,并提供壹套与携带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5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689179

  13837518656

  电子邮箱:zjl2014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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