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松山镇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磐发改审批字 [2012]155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松山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磐石市松山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磐石百松山镇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规模:新建面积 682 ㎡ , 2 层 ,框架结构;总投资额: 128.7472 万元 。资金已到位。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电气等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磐石市松山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05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工期 183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小型工程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 2007 〕 17 号、吉建管 [2011]32 号、吉建管〔 2014 〕 6 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2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03 月 0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持下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建设工程招投标窗口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包括商务、技术光盘一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3 日内寄送。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0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松山镇卫生院 (盖章)
地 址:磐石市松山镇 邮编: 132300
联系人: 李丽
电 话: 13578583477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 磐石市开发区龙泰书香苑 104 号 邮编: 132300
联系人:李大伟
电 话:0432-65886866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