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离石区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已由吕梁市离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离发改审字【2014】1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约4953.5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项目地点:离石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对离石区的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进行必要的改造,并在交通指挥中心增加服务器、交换机、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具体内容如下:
(1)对39个交通路口增设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系统、7条单行线增设电子警察(逆行抓拍)抓拍系统,16处违章停车抓拍系统、5处城区道路高点监控系统、8处人脸识别系统,在管理中心增设管理平台、软件及存储系统;
(2)利用管理中心现有的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及系统和现有的智能信号控制机,对离石区内新19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进行必要的改造。
(3)增设改造交通标志牌688块。
工 期:24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项目部(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并递交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离石区龙山路798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890358896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234250997
传 真:0358-82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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