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集成项目
二、项目编号:QHGS-2015-GKZB002
三、项目内容:搭建青海国税金税三期核心应用系统平台,包括金税三期软硬件设备提供和集成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保证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条件和服务;
(三)本期项目工期较紧,需满足国税总局对金税三期平台的实施进度要求,要求集成商具有同行业项目经验和一定规模要求,以满足青海省国税局对本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兼容青海国税金税二期已有的软硬件环境和技术标准,并具备同行业成功案例;
(五)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关键产品(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资格;
(七)金税三期是国税总局最重要的核心生产系统,本期项目涉及国税核心应用和关键数据的安全,集成实施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CISAW》从业资格证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各种形式的转包等。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格证书:
1 、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加盖厂商公章)
6、软件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CISAW》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2日至3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处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9时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省国税局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3月23日10时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省国税局财务管理处
联 系 人:郭维盛
电 话:0971-822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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