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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明珠花园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5:07:54.0  点击:215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城市明珠花园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 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 [2014]45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白城市明珠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工程总建设规模为219505.8平方米,框剪结构,3、17、27层,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全部内容,资金来源为自筹。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六标段为1#楼、2#楼、5#楼、6#楼、9#楼、12#楼、地库、33#楼-35#楼工程,建设规模111491.24平方米;七标段为3#楼、4#楼、7#楼、8#楼、11#楼、14#楼、地库、36#楼-38#楼工程,建设规模108014.56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胜利西路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工期35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含一级) 及以上资质,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年3_月3日至2015年3_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_ 11 时,下午_ 14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年_3月_23日_14时 00分,地点为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 14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白城市建设信息网、 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城市明珠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白城市胜利西路明珠花园小区 27 号

  邮编: 137000

  联系人:赵 先生

  电话: 139436729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展女士

  电话: 0431-88513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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