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叶城县柯克亚乡西合普管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59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80%、20%,招标人为叶城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叶城县柯克亚乡西合普管理区,建设内容为:埋设渗管120m,新建水厂1座,300m3蓄水池1座,管理站房165.81㎡,围墙156m,收费大厅33.37㎡,安防监控系统1套,消毒设备1套,铺设管道129.572㎞,交叉建筑物22处,闸阀井150座,村头水表井6座。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一标段水厂土建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为980414.42元;二标段水源及输水管道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49273.61元;三标段管材及配件采购,招标控制价为3889372.22元;四标段管道安装,招标控制价为3878471.40元;监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万元;叶城县柯克亚乡西合普管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工期: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8月30日,总工期14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第一、二、四标段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施工第三标段要求施工投标人:(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5)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城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地址:叶城县团结路9号
邮编:844900
联系人:龙贵兵
联系电话: 13369893000
代理公司: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2号院7号楼1单元111室
邮编:844000
联系人:迟恒
联系电话:0998-2308808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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