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项目名称:枣阳市博物馆形式设计项目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枣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4】第25号及市项目办【2015】第1号建议书
4.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枣阳市中兴大道(汉城内)。
5.项目概况:
5.1项目范围:本次设计包含枣阳博物馆陈列展馆的形式设计及配套建筑物的室内设计
5.2 项目规模:枣阳市博物馆陈列布展区约3600平方米、博物馆非陈列布展区1600平方米。
5.3项目设计费预算控制价:153.8万元。(含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15万元)
6.招标范围:枣阳市博物馆陈列展馆的形式设计及配套建筑物的室内设计,设计包括:文字设计、图片设计、实物设计、空间陈列、多媒体、雕塑和场景设计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还需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预算报价。)
7.设计工期:设计总周期约 60日历天;(方案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价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一级资质。近三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关于历史博物馆且展厅面积在3000平米(含)以上或博物馆展陈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含)的布展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或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县级及以上博物馆布展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的设计业绩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原件);
4、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行政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3月 11日至 03月 17 日,每日 9:00至 11:30和 15:00至 17:30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建筑师或设计师),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及所附资料(格式附后)。
4.4投标人请自带U盘拷取《布展大纲》和图纸。
五、设计补偿
招标人承担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名未中标人的设计补偿,依次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排名第六以后的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04月28 日 9 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722919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98631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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