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hnsxbc2015-xx-002;
1.2项目名称: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1.3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凤大二级公路旁;
1.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74.67亩,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2960平方米,其中:培训楼、综合楼、教学楼、食堂、民族工艺展示馆、辅助用房;
1.5计划总投资估算:约8997万元;
1.6设计周期: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7招标范围: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项目设计,该项目中标单位将继续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本次投标仅提供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名称一致;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凤凰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1515073059502827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凤凰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截止时间:2015年4月12日17∶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⑥中复印件须加盖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章)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锦绣湘西大厦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9∶00,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团结报》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凤凰县政务服务综合楼4楼(民俗园)
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湘西项目部地址:吉首市锦绣湘西大厦6楼
联系人:周先生罗先生
邮箱:zhouzhuoa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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