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四期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青发改函【2014】56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工程总投资3.5亿元。招标人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60*60*60素混凝土支架基础54880个
2、35KV、1250KVA箱变基础40个(砖混结构)
3、集装箱式逆变器基础40个(砖混结构)
4、290平方砖混结构电控室一幢(单层)
5、检修道路(砂石路面,路面宽5米,厚度25厘米)
6、道路硬化C20混凝土厚度20厘米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昆仑南路20号
邮政编码:816000
联系人:杨得武
电话:0979-843107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971-6161270
传真:0971-6161262
财务室电话:0971-6161257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688510150160110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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