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专项养护是对原沥青路面上进行铣刨摊铺施工以修复蚌明高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功能。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工期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注册资金财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2012~2014)的公路工程施工年
主营业额平均收入额不少于1000万元;
⑶业绩:近3年(2012~2014)内成功地完成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类似路面工程施工。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申请,并谢绝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的介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3月23日~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蚌明高速公路公司二楼工程养护部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路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副本。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 4月7日8:30~9:00,投标文件必须于该时间段递交至蚌明高速公路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放弃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转帐,异地电汇。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4月6日17:00时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汇票或转帐后投标人应至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太平岗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三楼财务部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请妥善保管该票据,此收据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必备凭证。
招标人: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镇太平岗
邮 编:233080
联系人: 陈天长 沈碧波 马成城
电 话:0552-2889183 0552-2889182
传 真:0552-288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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