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4 〕 714 号文批准建设 ;
1.2 项目业主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部门补助 ,招标人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北海港铁山港区,在现有已建成二期航道基础上进行拓宽浚深,工程按 10 万吨级航道,乘潮保证率为 90% ,起于湾口铁山港 5 万吨锚地附近的 A 点,止于铁山港西港区 16 号泊位尽头处,全长约 18.7 公里。
2.2 主要设计尺度: 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 全长约 18.7 公里。主要设计指标为:单向航道,设计有效宽度 190 — 330 米,设计底高程 -14.0 — -14.7 米,乘潮保证率 90% 。设计代表船型为 10 万吨级散货船或 26.3 万立方 LNG 等船,主要尺度为 250 米× 43 米× 14.5 米, 345 米× 55 米× 12.2 米 , (船长×型宽×满载吃水)。
2.3 招标范围和规模: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涵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含吹填区临时围堰工程施工、 临时储泥坑疏浚吹填施工、 航道疏浚及疏浚土直接吹填和二次转吹施工、助导航工程施工等)。其中:吹填一区临时围堰工程施工长度约 6353.72m ,吹填二区临时围堰工程施工长度约 2170.83m ;临时储泥坑疏浚吹填工程量约 179.13 万 m3 ;,平均吹距约 3.9km ;航道疏浚总工程量约 2242.76 万 m3 (其中挖运吹约 1617.7 万 m3 ;,单程平均运距约 6km ,二次转吹平均吹距约 3.9km ;直接吹填约 625.07 万 m3 ,平均吹距约 3.5km) 。
2.4 本施工招标工程暂定计划工期: 9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报名投标人须具备:
⑴ 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⑶主要施工船舶基本配备要求:自有(含融资租赁)或租用舱容不小于 5000 m3 且船舶总吨不小于 6000 吨的耙吸船至少 2 艘,自有或租用标称施工效率不小于 3500m3/h 且装机总功率不小于 10000KW 绞吸船 2 艘;自有或租用 13 m3 或以上抓斗船 1 艘;全资子公司自有(含融资租赁)的船舶可视为投标单位的自有船只。自有(含融资租赁)设备的评标时可加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船舶须提供有效证书及参数证明(所有权证书或融资租赁合同、船舶租用协议或意向书、由船级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耙吸船舱容、绞吸船标称施工效率及装机总功率的船舶数证明);租用的同一艘船舶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使用。提供原件核查。
⑷ 近五年( 2010-2014 年)内至少具有总承包施工完成过 1 项合同额不小于 30000 万元的沿海 5 万吨级或以上航道疏浚工程业绩(合同额可包括航道疏浚、吹填及围堰等施工内容),全资子公司的施工业绩视为投标单位的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提供原件核查。
⑸需提供仅用于本项目不少于 2 亿元的银行信贷证明或开标前一个月内不少于 2 亿元的存款余额证明。
⑹ 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提供原件核查。
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⑻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⑼ 投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⑽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本公告发布月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填报报名信息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流程:填报投标报名信息 - 在中心服务窗口排队取号 - 等待叫号 - 发售招标文件。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5539841 、 5559142 。
招标文件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01 7301 0400 16605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ISO 系列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近 3 年( 2012-2014 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指本公告发布月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2012 年至 2014 年)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上述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站》( http://www.gxjt.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xzbtb.cn/gxzbw/ )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国际金融大厦 C 座四楼
邮编: 536000
联系人:张焕武
联系电话: 0779-3033401
传真: 0779-3033600
招标代理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 20 号南鹰宾馆五号楼三楼
邮编: 530021
联系人:李冬宁
联系电话: 15177125283
传真: 0771-5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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