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山池北区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长管经发[2013] 182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贷款70%,招标人为 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白山池北区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亮化工程) 。招标规模及内容:室外亮化(包括 2 个 LED 显示屏)、监控(不含系统软件)、背景音乐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白山池北区广兴街西侧,园池路以南,丽景路以北,国(地 税局与丽湖馨居住宅小区之间。
2.3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4 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20 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 3 年必须具有 2 项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且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6 : 00_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_4月15日14 时 30 分,地点为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煤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李征龙
电 话:15043373511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常青路南侧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韩忠英
电 话: 0433-5753334
传真: 0433-575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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