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瓜州县2014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酒水发[2015]74号)、瓜州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支出项目(瓜水发[2014]74号)和瓜州县桥子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建设项目(瓜水发[2014]254号)已分别由市、县相关部门批复且已成立项目法人机构,对应为瓜州县2014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部、瓜州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和瓜州县桥子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建设项目部,本次3个项目进行捆绑式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项目招标条件已具备,现对各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工期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瓜州县2014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位于瓜州县锁阳城镇,工程规模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均按5及设计,建筑物按7度设防,工程建设内容为:配套实施节水灌溉面积4200亩,其中东巴兔村渠灌面积1650亩,管灌面积1200亩,常乐村渠灌面积770亩,新沟村渠灌面积580亩。
2 瓜州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支出项目位于瓜州县双塔乡,工程规模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均按5及设计,建筑物按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西干渠八支渠九斗和十斗渠,总长3.508km,农渠12.1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含地口闸)760座。
3 瓜州县桥子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建设项目位于瓜州县锁阳城镇桥子灌区,工程规模为Ⅳ等小(1)型工程,支渠和建筑物均按5级设计,所有建筑物均按7度设防,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支渠4条,长度11km,配套渠系建筑物30座。
2.2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开完工日期:2015年5月10日—2015年11月31日(项目施工建设要在灌溉间隙期,同时不影响交通、作物耕种时进行,以保证种植和灌溉安全)。
2.3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批复实施地点及资金来源,本次招标按单个工程整体各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并公开招标,标段内容为:
瓜州县2014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建设在锁阳城镇东巴兔村、常乐村和新沟村改建渠道17.062km,配套渠系建筑物241座(含地口闸),架设管道6635m,修建管理房3间36m2,更新潜水泵3台,修建检查井18座,排水井25座,配套总面积4200亩。其中东巴兔村改建U60渠道3960m,U40渠道5090m,配套渠系建筑物166座(含地口闸),架设管道6635m,修建管理房3间36m2,更新潜水泵3台,修建检查井18座,排水井25座,共配套渠灌面积1650亩,管灌面积1200亩;常乐村、新沟村改建梯形斗渠7240m,U60渠道772m,配套渠系建筑物75座(含地口闸),共配套渠灌常乐村770亩,新沟村580亩。
瓜州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支出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建设在瓜州县双塔乡,改建西干渠八支渠九斗和十斗渠,总长3.508km,农渠31条,总长12.1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760座,其中斗渠单开口节制分水闸31座,4m宽车桥25座,7m宽车桥3座,量水堰2座,农渠过路涵管16座,地口闸456座,跌水227座。
瓜州县桥子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建设在瓜州县桥子灌区改建衬砌U80型支渠4条,长11km,改建、维修渠系建筑物30座。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4.2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投标报名
5.1 投标人即日起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首先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方可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投标未接受。
现场报名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一楼。
5.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年来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3 投标人必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说明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1日--4月1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一楼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二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在瓜州县水务局(渊泉街76号)组织踏勘现场,2015年4月16日15:00在瓜州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0日
10 、本次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帐 号:62001640105051507852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瓜州县2014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管理办公室、瓜州县桥子灌区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建设项目部和瓜州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朱学明
电 话:13893741983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飞天大厦写字楼401室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王立新
电 话:1889337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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