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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6 13:48:05.0  点击:146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专项资金项目已由邯郸市水利局以邯水农水【2015】2号批准建设,核准号为邯发改招标核字【2015】49号,项目业主为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人为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涉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专项资金项目施工

  2.2项目实施地点:河南店镇、神头乡、固新镇、辽城乡、井店镇、偏店乡、更乐镇、鹿头乡、偏城镇、关防乡、西戌镇、龙虎乡,共13个乡镇,32个村。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群众投劳折资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设计灌溉面积7306亩,其中新建24㎡集雨水柜156座,总容积3744m3,补充灌溉面积874亩;新增果树微喷面积1350亩,铺设φ160(0.63MPa)PVC管0.2万米,φ110(0.63MPa)PVC管1.8万米,φ32PE管23.0万米,微喷头6.3万个;防渗衬砌渠道6条,长7100米,新建渠道1条,长2500米,建节制闸4座,分水闸4座,新建和恢复面积5082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人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 8:30至 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涉县水利局

  地址:涉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

  联系人:孙彦林

  联系电话:0310-3897953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吕月明

  联系电话:0311-66792081 18633846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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