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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0线灵宝焦村至豫陕界段改造工程BT招标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8 14:19:04.0  点击:22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0线灵宝焦村至豫陕界段改造工程BT招标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4]1656号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5] 96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三门峡市公路局,本项目参照BT方式建设,三门峡市公路局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宝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里程59.902公里,本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2.4该项目共2个合同段,一个施工,一个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BT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项目相应的较高投融资信誉实力,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地市级以上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个)出具的存款证明。

  3.2 施工监理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 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监理任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的彩复印或扫描件2套),到河南省灵宝市可里斯汀酒店 灵宝市尹溪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固化清单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分。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4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峡市公路局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东段

  联 系 人:曹先生 杨先生

  电 话: 0398-2817029

  招 标 代 理: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12号附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371-66022007 1860110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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