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范围
1.1 2015年度安排招标和采购的养护工程(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或超出其代理资格范围的项目除外);
1.2根据需要承担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及其他服务等的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1.3承担业主委托的其他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1.4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和采购工作的关联咨询服务。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同时具备国家法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2.2在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成功地完成过招标代理业务:
(1)至少完成过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业务;
(2)至少完成过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务,其中至少有一项为是养护工程项目。
(3)至少完成过3项以上(含3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务;
(4)至少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业务。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身,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8﹕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一楼108室养路科,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专栏》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屏)、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代理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8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面交招标人签收。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街682号
邮 编:030600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54-2660110
传 真:0354-266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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