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新郑管理处第二批养护专项工程立项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豫交文【2012】239号、豫高管中心工〔2015]140号、豫高管中心工〔2015]141号、豫高管中心工〔2015]15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段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和郑州市境内,于2004年建成通车;原焦高速公路原阳至新庄段位于河南省原阳县境内,于2005年建成通车;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位于郑州市境内,于2005年建成通车。
上述路段建成通车10年以来承担着繁重的交通压力,目前交通量已经远超原设计的预期交通量。由于重载车辆较多,在大量重载及超载车辆的累积作用下,致使该路段桥梁病害逐年增加,桥梁附属设施出现严重锈蚀,京港澳高速、原焦高速部分波形护栏板也出现严重锈蚀,已经影响到行车舒适性和行车安全。为了改善桥梁及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及通行能力,有必要对出现病害的桥梁进行专项维修、对锈蚀的波形护栏板进行更换维修、对刘江黄河桥桥梁钢扶手进行防腐处理。
2.2本次招标项目包括4个专项工程:(1)2015年新郑管理处三类桥和伸缩缝维修专项工程;(2)2015年新郑管理处刘江黄河桥主桥病害治理专项工程;(3)京港澳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段和郑焦晋高速公路原阳至新庄段护栏板整治专项工程;(4)刘江黄河特大桥钢扶手刷漆专项工程。本次招标共分为三类四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5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类: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及独立完成过拉吊索拱桥的维修加固工程(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
B类: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C类: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钢结构防腐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在一个专业类别中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本条适用于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企业)。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9时30分至2015年5月1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采用WORD文档,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拟投项目名称、拟投专业类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发送至3159593921@qq.com ,获取招标人分配的账号、密码后登陆“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账号: 3009012830000080;财务电话:0371-66283639;汇款用途应写明: ×××(公司简称) ××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 2015 年5月26日,上午8 时00分~10时2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西路与明晖路交叉口科技路1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未通过招标人现场查验的,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5月26日11时30分,投标人于2015年5月26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西路与明晖路交叉口科技路1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参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开具)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京珠高速圃田收费站向东200m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65810026
招标代理: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楼1404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谢女士
电 话:0371-66610668 13223050112
传 真:0371-666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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